【信息时间:2023-08-09阅读次数: 】
为规范本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工作,完善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的申请条件、办理程序、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及监督工作,上海结合地区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制定《上海市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办法》,于2022年6月10日起开始施行。
7月29日中午在中心3楼会议室,刚刚参加完市级培训的社救工作专员为大家带来了新鲜而又详细的讲解,会上,他对新制定的支出型贫困家庭生活救助的申请条件、全额救助和差额救助、办理程序、资金发放都进行了说明。在原有的社保救助制度中,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根据家庭的收入状况进行设置,忽略了支出对家庭经济的影响,如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突发性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刚性支出高于家庭支付能力的情况,就会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较大困难。为改善上述情况,这次的支出型政策完善了对该类家庭的救助标准,将有效帮助支出型困难家庭渡过难关。
这次的培训例会及时将最新的业务变更信息传达给中心的每一位员工,保证了新口径的及时实施和贯彻,启发我们为办事群众提供更有温度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