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3-07-20阅读次数: 】
近日,韦某等10余人来到中山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称他们工作所在的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近7万元,经多次追讨无果,因此求助我中心协调解决。中心劳动监察协管队和调解中心第一时间迅速介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充分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希望公司能尽快核算出这批员工的工资金额,给出具体解决方案。
7月11日,调解员将韦某等人和用人单位负责人杜经理约至我中心调解室进行调解。用人单位表示由于疫情关系近期资金困难,从而导致工资支付时间晚了,而非故意拖欠工资。随即用人单位负责人杜经理将事先核算好的工资明细给每位员工进行核实。韦某等人则对金额提出异议,认为单位少算了工资。双方一时之间僵持不下。调解员见状,与双方当事人分别开展耐心细致的沟通,一面告诫企业,告知其作为用人单位应遵守的法律义务、社会责任以及相关法律后果;另一面,调解员积极疏导员工,希望员工也能理解公司的困难,双方各退一步,协商解除矛盾。最终,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当场将工资支付给每一位员工,成功化解了该起工资纠纷。